房源发布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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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则适用于在 SOREALTH(由 (更新中)("公司")提供)上发布房源,是使用条款的一部分。经纪人须在首次提交房源前接受本规则,规则有重大修改时须再次接受。自行发布自有房产的业主同样遵守第 1、2、6 条的原则。以泰文版本为准。
1. 一处房产,一个房源
- 一处房产(例如一个公寓单元、一栋房屋)应只有一个房源。
- 如已有同一房产的房源,请联系该房源的负责人合作(合作经纪人),不要重复发布。
- 提交房源时,系统会检查可能为同一房产的房源并交由团队审核。若团队确认为同一房产,搜索只显示一张卡片,其他房源显示在主房源页面,团队可暂停重复的房源。
- 业主在系统中授予某位经纪人独家权(Exclusive)的房产只能有一个房源,权利到期前他人不得重复发布。
2. 谁拥有房产的权利
发布和管理房产房源的权利依据业主提供的证明,而非发布先后:
- 业主在系统中接受且仍有效的独家权(Exclusive);
- 业主自行发布,或业主在系统中非独家委托的经纪人;
- 已验证身份的发布者;
- 证明相同时,先发布者优先。
此顺序用于在搜索中选择同一房产的主房源,并用于第 5 条的争议处理。
3. 房源信息准确
- 价格、面积、房间数、楼层和租赁条件须与业主约定一致,不得以低于实际的价格吸引客户。
- 照片和视频须为该房产实拍。
- 已出租或不可租的房产须尽快关闭或设为"不可租",并在系统提醒时确认仍可出租。长期未确认的房源将被自动暂停。
- 业主的联系方式(如电话)请保存在"经纪人私人备注"中,仅房源经纪人和团队可见,不得写入房源描述。
4. 合作(合作经纪人)
- 房源负责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合作经纪人,并设定默认分成。
- 合作申请须写明双方职责(如带看、寻找客户、签约)、分成和期限。开始工作前双方须在系统中接受同一版本;修改条件须对方重新接受。
- 协议有效期内通过 SOREALTH 签订的租约,系统按约定分成自动分配佣金。系统外成交的,系统中的协议可作为约定的证明,但系统不负责付款。
- 经纪人之间的其他条件(如带看几位客户后才接受合作)由双方自行约定。
5. 争议
- 关于房产权利、重复房源或分成的争议,可通过房源页面的"报告房源问题"或公司联系渠道附证据告知团队。
- 团队依据第 2 条的权利顺序和系统中的证据(经纪人协议、合作协议、消息和房源修改记录)作出决定,并尽量在收到完整证据后 3 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- 审核期间,证明更充分一方的房源照常显示,团队可先暂停另一方的房源。
6. 违规
公司可视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是否重复,警告、暂停或删除房源、限制发布或暂停账户,因违规被删除的房源不退还发布费用。